索 引 号: 11131082MB1511734J/2024-00121 主题分类: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: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发文日期: 2024-04-18 文  号: 主 题 词:
名  称: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市监处罚〔2024〕77号
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市监处罚〔2024〕77号

 

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

案由

当事人

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立案时间

违法事实

行政处罚依据
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处罚决定

三河市瑞达丰玻璃经销处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等案

三河市瑞达丰玻璃经销处

91131082663683156F  

2024/3/16

1、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;2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。

1、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;2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。

2024/4/18

三市监处罚[2024]77号

1、没收三河市瑞达丰玻璃经销处剩余不合格的13块防火玻璃;2、没收三河市瑞达丰玻璃经销处违法所得32.5元;3、对三河市瑞达丰玻璃经销处处以罚款15548元。罚没款合计15580.5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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